疫情过后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再上台阶
2020-07-24 13:07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随着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扩散和蔓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包括绿色项目在内的“一带一路”项目及合作等受制于各国封闭或管制政策,无法推进或进展缓慢。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多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较差,医疗资源和能力水平有限,在疫情防控方面进展缓慢,可能使得项目面临市场需求萎缩、资金断裂、生产成本增加等问题,也极大影响了后续各类项目的复工复产,不利于绿色项目发展。

  根据诸多研究,新冠病毒应当来自于自然界。本次疫情的暴发也使得人们更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思考如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严重疫情。而这也倒逼各国重视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更注重可持续发展,长久来看有助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向绿色转型,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当然,实现“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也离不开各国政府、国际组织机构、金融机构及普通民众的支持。

  首先,沿线各国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并制定相关政策,在防控疫情的同时,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工作,保证相关项目能够持续推进。同时增强监管,以降低人们对高风险项目的兴趣。

  其次是金融机构,特别是开发性金融机构应为绿色项目等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以此带动商业性金融机构对“一带一路”项目的支持。如加大贷款数额、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等,以缓解项目方的资金压力,渡过难关。政策性保险机构也可以通过降低保费、扩大保险范围、简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等方式为相关项目应对疫情影响、规避损失提供保障。

  再次,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发挥“一带一路”相关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各国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各国应当进行紧密合作,发挥各自在资源、劳动力、供应链等方面的长处,共同抵御疫情带来的经济社会风险。此外,也应当利用诸如“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等现有的“一带一路”合作平台,给予绿色项目更多的资金支持。

  此外,充分发挥网络作用。相关企业和项目可以转为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模式,利用互联网与供应链上下游、客户等进行沟通交流,争取时间和机会,为项目的恢复夯实基础。

 

  疫情之下,“一带一路”新能源合作领域将面临哪些新的挑战?如何克服?

 

  新能源是我国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要领域,在沿线多个国家都有正在建设和准备投资建设的项目。疫情之下,新能源领域也面临新的挑战。

  一方面,新能源合作可能面临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疫情在全球蔓延,对世界上数百个国家都造成了不利影响,给世界多国经济造成了严重冲击。为恢复本国经济,各国技术性贸易壁垒、检验检疫措施可能会进一步加强,海外工期节点较紧的项目面临施工、监理人员往来受限压力,部分施工材料上涨,部分物料供应困难,这不利于新能源领域国际合作的开展。

  另一方面,疫情影响之下,“一带一路”能源项目资产配置的时间和空间布局节奏可能发生较大的改变。某些在建项目进度可能大幅延后,尚处于准备阶段的项目可能被彻底取消,短期内很难有可以投资建设的新项目。

  但绿色可持续发展是全球大势不会改变,这也意味着只要企业应对得当,“一带一路”新能源合作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首先,中国能源企业应进一步提高国际合作水平。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当地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时评估投资环境、合规风险等的变化,以降低海外建设项目的政策风险。同时,建设价格合理、能力稳定的供应链,与之相关的产业链开展长期合作,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其次,充分发挥企业在光伏、风电、水电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国际能源署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风力发电量占世界的1/3,排名前十的风力涡轮机制造商中有4家来自中国,全球十大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中,中国占了6家,太阳能发电量占世界的1/4。我国新能源企业在技术、人才、施工总包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未来应当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因地制宜设计相应方案,通过技术支持、项目规划等多种方式,进行新市场开拓。

  最后,受建设周期、项目体量等因素影响,新能源企业面临融资难题。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新能源企业相应支持,商业性银行等可以对新能源企业进行授信或者通过内保外贷进行直贷,降低融资成本;企业自身也可以以境外发债方式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加强国际合作,通过与国际银团、保险公司等进行合作,扩展新能源融资合作空间。

  绿色金融,题中之义

 

  截至今年4月,“一带一路”倡议覆盖了国内生产总值合计约30万亿的138个国家的约45亿人口,涵盖了世界上经济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大部分地区。与之相对的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落后、产业发展水平不高、社会发展程度也较为落后,发展的需求十分迫切。

  不过,也应看到“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相当多的国家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环境承载力不高,并不适宜高污染、高排放的投资。此外,由于当地发展模式较为粗放,急需调整经济发展模式,进行低碳投资。特别是在可持续基础、绿色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根据全球基础设施中心的统计,到2040年,全球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将达到94万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来源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因此,践行绿色投资理念,引导资金流向节能减排、可持续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重要一环,也是改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其能否实现绿色发展,对于减少碳排放,实现《巴黎协定》目标和全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金融是金融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等相关经济活动的解决方案,能够通过金融杠杆促进企业客户环境表现的改善,建立环境与社会风险应对机制,并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绿色金融通过引导资金流向绿色项目,将促进高污染、高排放企业退出,助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模式的改变。通过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倒逼企业在建设和生产的过程中更加关注环境问题,做好节能减排,以实现绿色发展。

  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政府应当将绿色发展纳入国家战略,通过制定严格的环境信息披露政策,引导企业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制定绿色金融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为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融资。同时,通过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等多种方式,对于绿色企业给予在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并通过政策性金融机构给予金融支持,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等也应当树立绿色理念,制定绿色金融战略。金融机构若是投资污染型企业,很可能面临由气候或环境带来的金融风险,致使其投资变成不良或搁浅资产,不仅会导致金融风险,还会损害机构声誉。因此,金融机构应当做好环境风险评估管理等工作,加大对绿色低碳项目支持力度,以此推进沿线各国经济向绿色转型。

  事实上,为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绿色化,2018年11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与伦敦金融城共同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截至今年3月,全球已有37家机构签署了该协议,其中包括参与“一带一路”投资的主要中资金融机构以及来自英国、法国、德国、卢森堡、日本、香港、新加坡、阿联酋、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国家和地区的大型银行、基金和金融服务机构,该原则得到了各国金融机构的认可和支持。

 

  不惧变化,未来可期

 

  一方面,“一带一路”倡议可能在推动疫情后经济发展方面将越发有力。根据商务部数据,2020年1~2月份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的48个国家新增投资合计27.2亿美元,同比增长18.3%。在“一带一路”沿线的59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153.6亿美元,同比增长25.6%,完成营业额91.4亿美元。随着各国疫情的逐步好转,项目面临的人员、原材料等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伴随着各国出台的经济刺激计划,“一带一路”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项目数量和建设节奏较之过往或将进一步加快。

  另一方面,“绿色”“可持续”将更受到沿线国家的关注和支持。根据科学研究,气候变化会带来诸如高温干旱、传染病流行、海平面上升、农作物减产、全球降雨格局改变等影响,危及人类健康。其中,现代科学已经证实气候变化可以通过改变病原体、改变疾病传播模式、影响动物和人类自身免疫系统以及影响生态环境等途径,使传染病更易扩散和流行。如何平衡发展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避免与新冠相似的传染病暴发成为关注的焦点话题,走绿色、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绿色发展在疫情后将在“一带一路”格局中逐渐中心化,各国政府、金融机构等对于绿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强;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可能会加速淘汰;民众也将更加关注和支持环境保护,或将倒逼实现绿色发展。

 

  未来我们将如何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上新台阶?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中深刻指出,“我们要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不搞封闭排他的小圈子,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坚持一切合作都在阳光下运作,共同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腐败。”

  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因此,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促使“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再上台阶。

  一是做好政策协同。“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缺乏稳定的有利政策环境增加了项目的主权风险和融资成本。政府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框架示范和操作指南,降低项目主权风险和融资成本。如针对“一带一路”项目的投融资障碍和风险,推动项目信息透明度和法律文本、贷款合同标准化等规范性建设,提供一定的风险监督和评价标准,以降低项目准备和执行的成本和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推进标准“共同语言”。“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在现有责任投资倡议的基础上,将绿色、可持续发展议题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以提升项目投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水平,推动绿色投资。通过鼓励投资者加入《“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遵循其所倡导的条款,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同时,也能进一步支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

  三是促进开发性金融机构合作。“一带一路”项目投资大、周期长,但短期经济效益较低,这就需要充分发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优惠资金,并充分发挥公共资金的杠杆作用和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帮助“一带一路”项目互联互通获得长期稳定、可负担的资金支持。同时,在利用开发性金融机构优惠资金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帮助项目获得长期资金支持。

  四是撬动商业性金融机构绿色投资。除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外,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多种创新金融工具和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一带一路”项目也很有必要。如,可依托中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领先优势和人民币国际化趋势,推动发行跨境绿色项目本币债券,设立区域性多双边绿色项目基金和促进绿色项目广泛应用PPP模式等。

  五是支持绿色技术应用与投融资。绿色技术的创新正对全球经济向低碳转型产生重要影响,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普遍存在技术水平较为落后的现状。因此,为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应当加强对于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和应用示范的支持,提升其技术吸收能力。

  六是加强能力建设和知识分享。中国作为绿色金融引领国,应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的能力建设和知识分享工作,为克服社会资本进入“一带一路”项目的壁垒和障碍因素开发相应的知识工具和能力支持机制,以此持续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如,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和各项制度安排、绿色金融创新工具和方法学开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