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一带一路”低碳发展的绿色金融路线图
2020-07-31 14:07    来源:《金融论坛》2020年第7期

引  言

 

  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全球关注的重点通常集中在当今的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但从长远来看,126个“一带一路”国家能否走上低碳发展道路,将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产生决定性影响。除中国外,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126个国家(以下称“‘一带一路’国家”)的GDP总值约占全球GDP总值的23%,碳排放量约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28%。“一带一路”倡议主要着眼于为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加强各国之间经济联系。未来20年,若继续采用当前的碳排放密集型发展模式,“一带一路”国家的碳排放量占全球碳排放量的比重很有可能快速上升,不仅会加剧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还会带来政治、经济和金融风险。因此,急需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和发展路线图,加速“一带一路”国家的低碳化转型。

  本研究在多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次对“一带一路”国家的增长前景及其与碳排放的关系进行分行业的定量分析。此外,本研究还将讨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金融的发展态势,如政策现状、市场成熟程度,以及政策和市场的未来发展面临的挑战等。在此基础上,本研究提出推动“一带一路”国家绿色投资发展的路线图,包括“一带一路”国家、中国和国际社会可以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一带一路”国家碳排放情景分析

 

  本部分将对“一带一路”国家面临的碳排放挑战进行量化分析。我们认为,“一带一路”倡议将为推动这些国家实现低碳转型提供重要机遇。“一带一路”倡议以基础设施投资为核心,因此被普遍认为是决定“一带一路”国家未来碳排放路径的关键因素。为帮助“一带一路”国家和投资方理解绿色发展政策的意义,本部分主要探讨以下问题:

  (1)“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的投资以及由其撬动的其他投资总额是多少?

  (2)这些投资将给“一带一路”国家的经济增长带来怎样的影响?

  (3)“一带一路”国家的碳排放路径将对全球温升情景产生怎样的影响?

  (4)通过采用绿色增长模式能够降低多少碳排放量?

  (5)要将全球温升幅度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一带一路”国家需要多少绿色投资?

 

  (一)研究方法

 

  我们首先估算中国在17个具有代表性的“一带一路”国家的投资,以及由其撬动的其他来源的投资总额,并在此基础上预测这些国家的GDP增速。关于“一带一路”代表性国家的选取方法和“一带一路”投资的定义会在下文介绍。通过这些GDP预测数据,建立能源需求和碳排放预测模型,估算“一带一路”国家在多种发展模式下的碳排放路径和实现“2度情景”目标所面临的挑战。最后,估算“一带一路”国家在多种发展模式下的绿色投资需求,以推测未来可能出现融资缺口的领域。

  1. “一带一路”投资规模及其对“一带一路”国家经济增长带来的影响

  要了解“一带一路”投资可能对经济增长和碳排放产生的影响,首先要量化“一带一路”的投资规模。由于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数量不断增长,参与程度不断变化,估算“一带一路”投资的整体规模较为困难。如需对“一带一路”投资总额做出有价值的估算,必须明确哪些“一带一路”国家应被纳入研究范围,哪些投资应被界定为“一带一路”投资。

  限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并考虑到研究效率,我们没有对全部126个“一带一路”国家逐一深入分析。经综合考虑,选择其中GDP规模较大、人口较多、与中国的地理和政治关系较为紧密,以及近期接受中国投资较多的17个具有代表性的“一带一路”国家作为重点研究对象。2015年的排放数据显示,这17个国家的碳排放量占126个“一带一路”国家总碳排放量的49%。因此,这17个国家的碳排放路径能够基本代表126个“一带一路”国家整体的碳排放趋势。

  本研究定义的“一带一路”投资是指从2013年9月(中国首次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到2018年11月(本研究着手准备之时),中国已完成或宣布的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贷款)和中国投资所撬动的其他投资,以及在本研究时间跨度内(2019-2030年)同样口径的“一带一路”投资。用以估算投资的数据和信息来源于中英文文献资料,包括研究报告、“一带一路”项目数据库和公开新闻等。为预测“一带一路”国家在2019-2030年间的GDP增长情况,假设在未来十几年间,中国将基本保持过去6年的年均投资水平,从而计算出2019-2030年间中国对这17个“一带一路”国家的预期投资。

  除中国的投资以外,还需要估算因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投资所撬动的其他来源的新增投资总额。“一带一路”投资主要用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此类项目大多数由中国和多方联合投资。中国的投资可能产生杠杆效应,带动其他各方投资,增加投资总额。通过计算“一带一路”有关项目中中国提供的融资额与项目全部融资额比例,本文估算得出中国投资对“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投资的“杠杆系数”为1.76,即中国投资1元,会带来0.76元其它来源的投资。这一估算结果与多家金融机构和中国承包商提供的相关数字基本一致。与此同时,多项实证研究证明,基础设施的改善通常利于吸引更多的一般性投资,对基础设施每投资1元,会撬动1.25元一般性投资。本研究在模型中也使用了这个撬动系数。通过估算中国对17个“一带一路”代表性国家的投资总额及其撬动的全部投资的杠杆系数,可以得出在2013-2018年间“一带一路”投资的总额。

  “一带一路”倡议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投资增长的影响上。因此,在建立GDP增长预测模型时,本研究把投资作为一个解释性变量,用以评估“一带一路”投资对“一带一路”国家经济增长的作用。与此同时,经济增长是影响能源需求和碳排放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在建立碳排放模型和投资需求模型时,均需使用能够体现“一带一路”投资对GDP增长作用的预测结果。

  本研究采用以索洛模型为基础的改良版经典增长模型。该模型的驱动因素包括固定资本形成总额(GCF)、生产效率和劳动力等因素,模型的形式如方程(1)所示。

  本研究使用了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关于各个国家GDP的横截面数据估计模型系数。首先用各国一段时间内GDP、劳动力和GCF的增长率计算年化平均值,使每个国家成为单独的观测值;再将这些数据输入回归模型估算模型系数;最后将解释性变量的预测值输入模型,得出17个“一带一路”代表性国家的GDP增速预测数据。我们预测和比较了有“一带一路”投资和没有“一带一路”投资情景下17个国家的经济和投资增长。结果表明,“一带一路”投资可以将这些国家的年均GDP增速提高0.24个百分点。下文碳排放估算的基础是有“一带一路”投资情景下的经济预测。针对这种情景,假设2019-2030年间的年均“一带一路”投资与2013-2018年间的年均值相当,2031-2050年间的年度“一带一路”投资增长率与该地区GDP增长率相一致。模型产生了17个“一带一路”国家2019-2050年之间的年度GDP和人均GDP数值。以本部分GDP增速预测为基础,下部分将通过建立碳排放模型预测“一带一路”国家可能的碳排放路径。

  2. “一带一路”国家可能的碳排放路径

  本部分内容旨在预测“一带一路”国家可能面临的碳排放路径(即年度碳排放量及其变化),并对比到2050年,各种可能的碳排放路径与“2度情景”路径下碳排放预算之间的差距。为简化计算,本研究只考虑了由于化石能源使用所产生的碳排放,而没有考虑因土地使用变化或生产过程中工业辅助材料产生的碳排放。碳排放的估算分两步:首先预测各行业未来的化石能源需求,然后用碳排放换算因子估算碳排放量。

  (1)构建能源需求模型

  在估算碳排放量之前,首先基于能源需求模型,以人均GDP作为主要驱动因素,预测电力、交通、工业和建筑四大行业对不同类别能源(一次能源)的需求。能源需求模型描述了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人均GDP增长和各行业对不同燃料的需求量变化。尽管影响国家能源需求的因素很多,但在保持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经济发展水平与能源使用量具有高度正相关关系,这是驱动能源需求变化的关键因素。建模使用的主要数据来自国际能源署(IEA)的《世界能源平衡》报告,该报告按照行业和能源类型,提供了近150个国家在40多年间(1970-2015年)的能源使用的详细数据。

  本研究在构建能源需求模型时,采用的是一阶差分经济计量学模型。在模型中,某行业对特定燃料在t时刻的需求值是其在t-1时刻需求值的函数。此外,模型还考虑了人均GDP和人均GDP的乘积项对能源需求的影响。因为有人均GDP乘积项的存在,所以能源需求与人均GDP呈非线性关系,因此人均GDP每增长1美元所产生的能源需求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均GDP的初始水平。能源需求模型如方程(2):

  我们模拟了电力、交通、工业和建筑四个不同行业对主要一次能源的需求,通过回归分析构建了三种情景下的能源需求预测模型:基于历史平均碳增长模式的“基准情景”;代表史上低碳增长模式的“历史最佳情景”;基于史上碳排放密度最高模式的“历史最差情景”。在估算“基准情景”的预测模型时使用IEA的《世界能源平衡》报告的全部历史数据集训练模型,获得能源需求和人均GDP水平的关系。为估算“历史最佳情景”模型,按照各国2015年人均GDP水平,将全部国家分为五组,用每组中人均碳排放量最低国家的数据训练模型,获得各行业未来燃料需求和人均GDP的关联关系;而用来估算“历史最差情景”模型的数据来源于各组中人均碳排放量最高的国家。运用这些回归模型可以预测不同情景下未来各种行业的各类能源需求。

  (2)估算碳排放换算因子

  能源需求模型预测了17个“一带一路”代表性国家中,各行业对不同类型能源的需求。本节使用了历史碳排放和能源消耗数据进行回归分析,估算四类行业中使用的各类能源(燃料)的碳排放换算因子。回归模型如方程(3)所示:

  我们用所得的碳排放换算因子和能源需求预测来预测各行业的碳排放量,并在此基础上绘制了“一带一路”国家各行业的碳排放路径。因为碳排放换算因子一般不因时间和国别变化,所以只需用估算出的17个“一带一路”代表性国家各类型燃料的需求量乘以相应的碳排放换算因子,即可得出各行业在三种不同情景下的碳排放量。

  IEA《能源技术展望》(ETP)的“2度情景”依照成本最小化原则,分配各个国家和行业的碳排放预算。这些以成本最小化原则分配给各个国家和行业的碳排放预算,可以用于自下而上地估算各行业实现“2度情景”目标的绿色投资需求。基于ETP提供的碳预算结果,我们计算了17个“一带一路”代表性国家各行业的碳排放量,从而获得“2度情景”目标下总的碳排放路径,用于后续分析和对比。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政策偏好和资本限制等因素的不确定性,基于成本最小化原则假设的各个国家的碳排放预算不一定代表现实中实际产生的碳排放预算值,但是相对于其它各种方法,成本最小法原则仍然是较为合理的。

  基于对17个“一带一路”代表性国家的碳排放路径和这些国家占126个“一带一路”国家碳排放总量的比例(49%),我们计算了由17个“一带一路”代表性国家的计算结果扩展到全部126个“一带一路”国家的结果的放大系数,以此估算126个“一带一路”国家的碳排放总量和变化路径。本节计算了电力、交通、工业和建筑四大行业在“2度情景”下的碳排放路径,并计算了“一带一路”国家在“基准情景”“历史最佳情景”和“历史最差情景”的碳排放路径,并分别与“2度情景”下的碳排放路径相对比,得出上述三种情景与“2度情景”下碳排放路径的“差值(gap)”。这里得出的碳排放“差值(gap)”为下一节估算“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总需求提供了基础。

  3. 估算“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总需求

  在确定“一带一路”国家未来可能的碳排放路径后,通过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碳排放路径与“2度情景”下的碳排放路径得出的差值,来估算电力、交通、工业和建筑四个主要行业要实现“2度情景”目标需要的绿色投资需求额和由此加总的绿色投资需求总额。

  基于上节得出的碳排放“差值(gap)”结果,估算各个国家电力行业不同情景和碳排放路径下的绿色投资需求的过程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计算减少一个单位排放量需要的清洁能源发电量(下称“清洁发电量”);其次,计算清洁发电量对应的发电装机容量;再次,计算清洁发电装机容量的单位建设成本;最后,基于前面几个步骤将所需减排总量换算成清洁发电的装机容量,结合其单位建设成本计算总的投资需求。

  本研究考虑的清洁发电是指用于替代煤电、油电技术的风电、水电、太阳能、天然气发电等低碳或零碳的发电技术。本研究把天然气发电也纳入清洁发电技术范畴和计算过程,是因为在很多国家天然气发电是使用更先进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前的过渡性技术。因此,尽管天然气发电并非净零碳排放发电技术,本研究仍将其视为一种绿色替代技术并纳入绿色投资的计算。在计算过程中用到的单位发电替代技术的减排量、发电量和装机容量的转化/对应系数(容量系数)以及单位替代技术装机容量的建设和维护成本等都是从相关的技术和分析报告中得出。

  对交通行业,本文的绿色投资是指为实现“2度情景”目标所需的新建铁路和新增电动汽车等清洁交通技术/方式所需的投资。计算的步骤是:首先,根据交通行业在“2度情景”下“一带一路”国家需要的减排量来预测未来这些国家的需要新增的铁路(包括长途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客运量和电动汽车(以及配套的充电设施)的数量;其次,根据单位新增客运量和电动汽车的投资成本,结合前述新增铁路和电动汽车的总数,计算新增铁路和电动汽车这两种交通行业减排替代技术的投资总额。其中,新增铁路和电动汽车数量是根据不同情景下客运铁路和公路交通发展水平与ETP“2度情景”下相关数据的差值计算的;单位新增铁路每公里建设成本使用了UIC的相关数据,电动汽车成本则使用了彭博新能源财经提供的数据。

  对建筑行业和工业,由于这两个行业涉及的技术和能源使用情况十分复杂,而且缺乏不同技术的成本和效益相关的可靠数据,因此不宜使用自下而上的方法估算投资需求。本研究采用了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即基于IEA《世界能源展望》“新政策情景”建筑业和工业行业绿色投资需求,按照不同经济体能源消费的比例对各国绿色投资进行估算。IEA《世界能源展望》“新政策情景”下建筑业和工业的绿色投资需求指的是为实现《巴黎协定》的目标情景,全球范围内这两个行业到2040年提高能效所需的投资需求。我们将这些估算数据按照时间跨度比例缩小到2030年,并按照IEA的ETP情景下建筑行业和工业的投资比例分配给各国的这两个行业。

 

  (二)研究结果

 

  1. “一带一路”的投资规模和经济增长预测

  根据自下而上的分析,本研究预测了2019-2030年间中国对17个“一带一路”代表性国家的投资及其撬动的其他投资的总额。我们估计总额为2.45万亿美元,占这17个国家该时期总投资(GCF)的平均比例为7.8%。我们预测,“一带一路”投资将使这17个国家2019-2030年的GDP年均增速比没有“一带一路”影响的基准增速提高0.24个百分点。假设没有“一带一路”投资,这些国家的GDP基准增速预计为3.4%;而在“一带一路”投资情景下,其年均增速为3.64%。这意味着从2019-2030年,这17个“一带一路”国家的GDP将累计增长54%,累计增幅为3.8万亿美元。

  虽然“一带一路”投资对这些国家GDP年均增速的影响只有0.24个百分点,但由于投资主要集中在电力和交通基础设施领域,该投资对决定未来的碳排放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 如图1所示,很多“一带一路”国家正在进入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的阶段,未来的碳排放增长情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类基础设施项目的碳强度。例如,对电力行业而言,燃煤发电站设计运营周期长达30-50年,如果今后10年内大量投资新的燃煤电厂,就会把电力行业锁定在高碳排放的发展路径上。交通行业也是如此,公路、港口和铁路一旦建成,将决定未来多年内客运及货运交通是高碳还是低碳的发展模式。由于“一带一路”的大型投资多数为交通和电力基础设施,如果尽快在该领域开始全面进行低碳投资,将能够显著改善“一带一路”国家未来的碳排放路径。

  2. 可能的碳排放路径

  (1)整体的碳排放路径

  我们的测算表明,基于历史上的投资模式和增长预测,并假设当前趋势不变,“一带一路”主要国家的排放量将远远超过《巴黎协定》(即“2度情景”)所要求的排放目标。我们的估算显示,若不改变“一带一路”国家的现有的碳排放趋势,即使全球其他国家均实现“2度情景”所要求的减排,到2050年,全球温度仍有可能处于未来上升近3摄氏度的发展路径。

▲ 图2总结了在四种情景下的年度碳排放路径。“基准情景”下的年度碳排放量显著高于“历史最佳情景”和“2度情景”下的年度碳排放量。

  具体来说,我们的研究发现:

  a. 2015年,126个“一带一路”国家的碳排放总量仅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28%。如果这些国家继续沿用传统发展模式(“基准情景”),而全球其他国家及地区均实现“2度情景”目标所要求的减排,到2050年,“一带一路”国家的碳排放总量在全球碳排放总量中的占比将高达66%,届时全球碳排放总量将高达“2度情景”允许的碳排放总量的2倍。

  b .如果“一带一路”国家采取历史上的高碳增长模式(“历史最差情景”),那么即使全球其他国家均实现“2度情景”目标所要求的减排,到2050年,“一带一路”国家的碳排放总量在全球碳排放总量中的占比将高达76%,届时全球碳排放总量将高达“2度情景”允许的碳排放总量的2.3倍,全球气温将处于上升2.7摄氏度的发展路径。

  c. 如果126个“一带一路”国家采取“历史最佳情景”(以一定强度使用已有的低碳技术),到2050年,这些“一带一路”国家的年度碳排放量,将比“基准情景”下的碳排放量低39%。但是,即便在“历史最佳情景”下,“一带一路”国家的碳减排仍不足以实现“2度情景”的发展目标,到2050年,其碳排放总量将比“2度情景”下的碳排放预算仍高出17%(25Gt)。

  (2)行业层面的碳排放路径

  在各主要行业中,电力行业要实现“2度情景”目标面临的挑战比较大,但是机遇也大。具体来说,相较于其他行业,电力行业“基准情景”和“2度情景”发展路径的差值(gap)最大。但如果“一带一路”国家电力行业能采用“历史最佳情景”的发展模式,即碳排放密度最低的发展模式,那么这些国家的碳排放量可显著减少,这样的发展路径在2033年之前与实现“2度情景”目标的路径一致,如图3所示。

  但在2033年之后,如果要延续“2度情景”目标的路径,这些国家仅仅重复历史最佳经验是不够的,还需采取比历史最佳经验的力度更大的减碳措施。

  而交通行业未来面临的实现“2度情景”目标的挑战,也许比电力行业更大。尽管交通行业“基准情景”和“2度情景”碳排放路径差值比电力行业要小,但因为历史上所有国家的交通行业都以石油为主要能源,所以业内没有历史可循的低碳化成功经验。因此,即使“一带一路”国家在交通行业选择“历史最佳情景”发展路径,其相较于“基准情景”发展路径减少的碳排放量仍将远低于电力行业。确切地说,到2050年,交通行业“历史最佳情景”下的年度碳排放量仍将是“2度情景”目标下预算碳排放量的2倍,如图3所示。要在交通行业实现“2度情景”目标,需要大力推广电动汽车和生物质能汽车的使用。通过本研究对ETP“2度情景”下能源需求数据的分析:到2050年,17个“一带一路”代表性国家要实现“2度情景”目标,其交通行业的能源驱动来源中,电力和生物质能的占比分别至少需要达到11%和23%。而当前,即使在OECD国家,交通行业驱动能源中,电力占比仅为1%,生物质能占比也仅为4%。

  3. 绿色投资需求

  根据本研究的估算,到2030年,要实现“2度情景”碳排放路径目标,选定的17个“一带一路”国家的煤电和油电装机容量需要比当前降低104GW,如图4所示,也就是说,到2030年,这些国家在“2度情景”和“基准情景”下的装机容量差距会高达207GW。

  按照“基准情景”碳排放路径的发展模式可能导致“一带一路”国家未来被“锁定”在高碳排放量的发展路径中。

  根据本研究的估算,要实现“2度情景”的碳排放路径目标,从当前到2030年17个“一带一路”代表性国家需新增约2000TWh的清洁能源发电量,该新增发电量则需要新增约420GW的清洁发电装机容量。这意味着,即使考虑技术进步对大部分清洁能源发电成本的降低作用,所需要的投资总额仍将超过一万亿美元。如果17个“一带一路”代表性国家延续“基准情景”碳排放路径下的发展模式,要实现“2度情景”的目标,清洁发电装机容量缺口将达到约202GW。尽管“一带一路”国家已经规划了大量的清洁电力项目投资(规划投资规模为33-57GW),但仍不足以实现“2度情景”的目标。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未来的绿色投资需求,本研究预测了126个“一带一路”国家及其四大行业的投资需求。测算显示,2016-2030年期间126个“一带一路”国家年均绿色投资需求约为7 900亿美元,此阶段绿色投资总需求约为11.8万亿美元,如表1所示。

  在这个阶段,电力、交通、建筑和工业四大行业的绿色投资需求分别达到5.2万亿、3.2万亿、2.9万亿和0.53万亿美元。因为本研究并未将污水、固废、供水、生态农业等其他行业的绿色投资纳入预测范围,包括环保投资在内的“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投资总需求可能远大于上述预测值。

 

  “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金融发展态势和挑战

 

  根据前文分析,“一带一路”国家将在低碳领域有巨大的投资需求。但是,由于大多数“一带一路”国家是中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2017年,“一带一路”国家的人均GDP仅为4000美元左右,约为中国的一半,OECD国家的1/10),在绿色项目投资和补贴方面,这些国家财政能力非常有限,大部分绿色投资只能由私人部门出资。因此,“一带一路”国家的金融体系需要在动员社会资金投入与绿色产业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我们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是否能调动足够的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产业和项目,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所面临的关键问题。本节以“一带一路”国家绿色金融的发展现状为切入点,在分析绿色金融市场成熟度和所面临挑战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如何从能力建设和多边合作等方面出发,引导绿色投资,支持“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一带一路”国家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当前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倡议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G20等国际平台主导,成员多为各国财政部、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机构等,如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和“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以后者为例,截至2019年4月,该网络的成员国中有14家来自“一带一路”国家,占成员国数量的30%。另一类国际倡议则是在金融机构层面形成的、遵循自愿原则的联合体。当前,“一带一路”国家加入绿色金融多边倡议的意愿明确,且在不断提高。

  在多边合作不断深化的背景下,过去几年间,一些“一带一路”国家出台了绿色金融战略框架、路线图等政策,并鼓励采用全部或部分担保等激励措施,更明确地向投资者释放了促进绿色投资的政策信号。在绿色信贷方面,已有17个可持续银行网络(Sustainable Banking Network)成员国(多数为“一带一路”国家)出台了绿色银行相关的国家政策、指引、原则和路线图,引导资金流向绿色项目。但在绿色债券领域,中国仍是“一带一路”国家中唯一对绿色债券有明确定义的国家。许多“一带一路”金融监管机构缺乏国家层面的支持,自身能力不足且政策实施力度有限,其绿色金融产品交易规模明显落后于中国及OECD国家,绿色金融市场尚不成熟。

  “一带一路”国家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程度较低的具体表现是:缺乏对绿色信贷的明确定义,银行对绿色信贷的引导缺位,绿色信贷余额占比较低;绿色债券市场规模较小;国内认证机构数量较少,外部认证费用高,间接抬高了发行成本;可持续投资基金在亚洲市场发展缓慢,且在新兴经济体间差异巨大;绿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数量极少,投资后ESG监控不足;相关ESG跟踪指数稀缺;绿色保险市场规模小,影响力有限;多数国家尚未建立碳定价机制。

  “一带一路”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所需的绿色投资规模与其绿色金融发展水平不足之间形成了鲜明的矛盾。我们运用人工智能对“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金融发展情况进行网络搜索的结果显示,截至2019年4月,12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仅有约30%的国家有绿色金融活动的相关报道。

 

  (二)“一带一路”国家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1. “一带一路”国家在制定本地绿色金融政策和市场发展方面面临诸挑战

  最突出的挑战包括:(1)政策层面认识不足,缺乏统一的政策信号。许多“一带一路”地区政策制定者对绿色金融的重要性还缺乏认识,做出的政策承诺难以落地,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中的参与度也落后于发达国家。(2)金融监管和机构层面资源不足,能力有限。许多“一带一路”国家监管层缺乏全面统筹资源、推动政策落地的能力,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在实践绿色金融方面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3)缺乏明确的绿色分类标准。许多“一带一路”国家缺乏明确的绿色资产分类标准,这不但增加金融机构对绿色资产的识别成本,也会导致“洗绿”风险。(4)激励措施不足。许多“一带一路”国家对绿色金融发展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如担保、贴息、补贴等),致使许多金融机构为规避相关成本(如绿色资产认证成本),不愿推出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5)绿色金融工具有限,ESG数据匮乏。许多“一带一路”国家缺乏甄别绿色金融产品的操作工具和ESG风险管理工具,而对绿色金融发展至关重要的ESG数据,存在严重匮乏的现象。

  2. 制约绿色投资发展的国家气候战略、能源战略相关问题

  (1)碳排放和气候变化相关法规缺失,且政策执行不力。首先,“一带一路”国家缺乏将高碳行业外部性内部化的有效激励,且很多国家并未设定碳排放上限或采取征收碳税等措施,部分国家即使已制定相关规定,也面临着政策执行不力的困境。其次,部分“一带一路”国家虽已做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承诺,并通过国家自主贡献(NDC)机制建立了政策框架,但其政策效果不明显,需加强力度。而考虑到相关国家也承诺增加基础设施投资规模,限制了其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空间,导致其碳排放路径无法满足“2度情景”的要求。(2)众多高碳项目由政府参与,对项目搁浅风险不敏感。在“一带一路”国家,由于很大比例的高碳项目由公共财政出资,很少有人担心这些项目会因气候环境等风险因素成为“搁浅资产”。尽管一些“一带一路”国家的公共部门已将新能源资产纳入其投资组合,但仍未充分意识到将投资向绿色产业转移的紧迫性。(3)众多能源密集型和高碳项目仍可通过公共机构降低风险。“一带一路”国家的诸多能源和碳密集型基础设施项目,仍可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和开发银行等机构获得政策资金的风险担保。此外,许多“一带一路”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的担保项目也是非绿的。

 

建  议

 

  为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向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型、实现可持续增长,迫切需要在“一带一路”倡议中突出绿色低碳投资的关键作用。各利益相关方应将财务目标与气候目标、发展目标相协调,在国内、区域和全球范围内的加强合作,充分发挥政策制定部门、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国际组织在推动“一带一路”绿色低碳投资领域的积极作用。具体而言,我们从“一带一路”国家、中国和国际合作三个层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一)“一带一路”国家:加强绿色金融能力建设

 

  1. 构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国际平台

  设立以支持“一带一路”国家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满足当地快速增长的绿色金融需求为目标的能力建设平台。该平台可由联合国主导或支持,并由中国和国际社会共同提供资源。国际上已有多种发展绿色金融的有效模式,如中国的政策驱动型模式可迅速动员大量资金开展绿色投资,而发达国家的绿色金融发展则主要是“自下而上”由投资者驱动。“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金融发展需要可借鉴各国的最佳实践,汲取已有的经验教训,在绿色分类标准、信息披露、产品开发和激励机制等多方面发力。

  2. 加强绿色采购能力建设

  投资决策是绿色基础设施投资中的重要一环,各国亟须提高业主、投资者及公共部门的绿色产品采购能力,并充分理解和有效规避采购非绿、高碳基础设施的长期风险。同时,还应采用绿色供应链管理方法,并从相关温室气体排放和水资源利用的生命周期核算计划、供应商白名单、绩效指标和供应链管理信息披露等倡议中广泛汲取经验,以基础设施项目本身的“绿色化”来促进原材料、生产设备及工程建设施工的“绿色化”。

 

  (二)中国的任务:将绿色发展要求纳入“一带一路”投资

 

  1. 建立中国对外投资环境影响的强制性评估制度

  我们建议将国内现行绿色金融和投资领域相关政策适用于对外投资实践中,例如在重大“一带一路”项目审批程序中,应将环境影响评估作为硬性要求,客观评估拟投资项目的碳排放及其对空气、水源、土壤、生物多样性和社会造成的潜在影响。推出“交通灯”制度,即如果对外投资项目达不到最低的环境标准,监管部门将不予批准。

  2. 实现中国非金融企业“一带一路”业务绿色化

  绿色金融政策落地,需要实体企业的积极参与。大型建筑、能源和科技公司是中国非金融企业“一带一路”投资的主要参与方,应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促进更多绿色项目在“一带一路”开展。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CHINCA)可发挥主导作用,在国际参与方和有关行业协会的支持下,与投资者和项目业主紧密合作,在“一带一路”地区搭建和推广绿色供应链网络。

 

  (三)国际投资:推广绿色投资原则

 

  2018年11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英国伦敦金融城联合多家国际机构共同发起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至2019年年底,已有37家全球大型机构(多数为金融机构)签署了该原则,且签署方数量仍在快速增长。未来,GIP签署方将很快成为“一带一路”基础设施项目的主要资金提供方。

  要继续推广“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既需要不断扩大成员范围,还需对绿色金融关键领域制定更有针对性的重点工作目标,尤其是要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提供更加具体的方法(如碳计算器)和工具(如转型风险压力测试模型)。同时,建议建立“一带一路”绿色项目库,录入绿色项目信息和绿色认证信息,为“一带一路”绿色项目与资金方提供公益性的对接平台。另外,除了在北京和伦敦建立“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秘书处之外,可考虑在中亚、东南亚、非洲建立地区性的分支机构,以强化“原则”在发展中国家推广的力度。

  在推广绿色投资原则的过程中,可重点聚焦于能源和交通等碳排放较高、对气候影响较大的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并推动关键技术出口国和投资国达成一致,促成相关国家能源结构从化石燃料密集型向清洁能源的加速转型。

 

  (四)碳排放透明度:建立重大项目碳足迹报告机制

 

  “一带一路”国家的基础设施投资将对全球碳排放发展前景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加强此类项目对环境和气候影响的披露力度势在必行。各方投资者都应采纳“气候相关的财务披露”(TCFD)小组所提出的相关建议,对其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做出更加全面的碳足迹披露,并充分利用现有的国际平台和机制,如CDP、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倡议组织(UNEP FI),以及中英环境信息披露试点等,量化评估并报告有关项目的碳排放情况及其对环境和气候的影响。

 

  (五)国际气候联盟:成立国际联盟,支持“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发展

 

  我们建议,为更加高效地推进“一带一路”国家实现低碳发展,避免重复工作,可联合各种国际、区域和双边合作机制,在GIP等现行绿色金融倡议的基础上,借鉴UNEP FI、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等机构的成功经验,建立一个以实现资源共享、互相配合的国际联盟,共同支持和推动“一带一路”国家绿色金融的发展。